【5.15投资者保护宣传专栏】彩霞湾投教之趣说新证券法

彩霞湾投资   2021-06-29 本文章262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经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完成,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的法规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作出了更详尽的规定。在新《证券法》之下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有法可依,以下三个要点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

01

违规的发行承销行为中的投资者保护     

《证券法》规定,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02

证券交易和信息披露行为中的投资者保护     

在新修订的《证券法》当中明确指出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投资者的信息保密,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投资者的信息。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禁止任何人以违规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03

投资者合法诉讼权利的保护     

《证券法》规定,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

    投资者甲

请问:我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

彩霞君

    投资者甲

我已提出了调节请求。

可以,证券公司不得拒绝您的调节请求!

彩霞君

    投资者甲

我可以提出诉讼吗?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彩霞君

    投资者甲

我们能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进行诉讼吗?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彩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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